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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地摊经济”!茅箭出台干货政策


夜色渐浓,华灯初上,摊贩回归

夏日的城区

市民熟悉的夜生活回归

让城市的“生活味儿”越发浓郁

柔性执法、规范开放

才能为“地摊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措施:三允许二鼓励一包容


坚持“因地制宜、规范有序、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把握城市管理与便民利民及助力经济发展的关系,实施“三允许二鼓励一包容”措施,为沿街门店、各大商家、流动摊贩、小微企业等提供增收发展便利,释放市场活力,让群众生活更富裕,让城市更有温度。

“三允许”
允许临街门店出店经营

允许临街门店出店经营。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安全整洁的情况下,可在门口挑檐下或台阶上依附墙体适度出店经营。


允许流动摊贩借道经营

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提篮叫卖、夜市摊点等流动摊贩可在各街办、开发区指定的区域内借道经营;夜宵摊点可在室外摆放桌椅接待顾客。


允许大型商场商超开展店外促销

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确保安全有序的条件下,辖区各大商超、卖场可利用单位门前自有区域,设置统一的展位、展棚开展促销活动。

“二鼓励”
鼓励支持发展夜市经济

允许利用有条件的步行街、广场、空地、游园等,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开办地摊、夜市。


鼓励支持开办便民市场

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利用闲置的空地、空场、空院等开办临时便民市场,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一包容”
实行审慎包容监管

推行柔性执法,以规范管理,批评教育为主。对一般性违法行为可不予处罚,尽可能不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采用审慎包容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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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夜市(夜宵)摊点19:00-24:00;临时瓜蔬摊点6:30-19:00;小商品服务摊点8:00-22:00;

各经营业主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等安全条件下,在指定的区域或路段有序经营;
➤各经营业主要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要求,自觉维护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秩序,文明守法经营;
➤接市民投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业主须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连续多次投诉整改不到位的,将作为依规取缔的重要依据。




机制:加强放管服“地摊经济”


科学设置机制

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同各街办、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考虑交通、安全、环保、市容、商贩容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摊点摊区。

卫生责任机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应及时恢复环境卫生;从事食品销售的夜市(夜宵)实行“一桌一垃圾桶”,防止造成污染,影响市容环境。
快速处置机制接市民投诉后,城管部门应按照处置问题“快”,化解问题“准”的原则,及时快捷开展现场处置,积极化解市民与经营商家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共赢的经营生活环境。

部门联动机制释放“地摊经济”活力,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街办、开发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公安、应急、卫计、生态环境、宣传等部门配合联动,协同服务好各市场主体及商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文明经营承诺机制各经营业主需向各街办及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作出文明经营承诺,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秩序,承担环境卫生清扫责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规范经营。



小地摊,大民生
往往背负着一个家庭的生计
承载着一片区域居民的城市记忆
随着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
管理办法的升级
我们生活的城市
既会有靓丽的外表
也会有一座城市的包容与温柔
终审:汪建军  编辑:陈宣霖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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